最新放假通知来了!附“三倍工资”日历→
暑假结束
小伙伴们请注意
大家最关心的除了放假
是不是就是工资啦
你的工资可能会提前发哦~
这些要点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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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可提前发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
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用人单位月工资支付日在1日—8日的,工资可以提前发。不少单位会在每个月的5日前发工资,这就意味着中秋、国庆节假期有不少单位9月底就会提前发放工资。
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谁能拿加班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三种: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除标准工时制以外,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标准工时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
采用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不定时工作制
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特殊工时制度。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加班费。
来源:“唐山那些事儿”综合整理自中国政府网、河北人社等